加盟“张松茂陶瓷世家”原创艺术瓷专卖
一、加盟方应具备的条件
1、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、人脉和销售渠道,在相应的区域内具有固定的专卖展厅,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;
2、出资3000万元以上购买“张松茂陶瓷世家”(包括张松茂、徐亚凤、张晓东、张晓杰、张慧、陈实及“百年陶瓷珍品馆”内可卖作品)的原创艺术瓷者都可成为盟友,并签正式协议;
3、可申请悬挂“张松茂陶瓷世家”原创艺术瓷牌匾;
4、若终止合同,专卖牌匾不得转让,否则视为侵权,景东将收回专卖牌匾。
二、加盟方可享受的优惠待遇
1、加盟后原创艺术瓷以景东规定的优惠价提货;
2、所购买的原创艺术瓷,可不定期到景东等价换取“张松茂陶瓷世家”的其它原创艺术瓷以适应市场需求;
3、加盟方如因故停业,可提前三个月向景东申请,届时景东可按原价收回尚未销出的那部分原创艺术瓷。
4、凡“张松茂陶瓷世家”原创艺术瓷专卖,景东授权其代表公司同客户洽谈订单和贸易合作事宜,获利后可按比例提取利润分成(分成比例由甲、乙双方商定);
5、可享有网络营销权。
三、加盟方可享受的服务
1、培训营销人员;
2、提供介绍景德镇制瓷历史及景德镇陶瓷艺术的有关文字资料;
3、提供张松茂大师亲笔书写的“张松茂陶瓷世家”原创艺术瓷专卖字样及店内外装潢设计资料;
4、加盟方在与客户洽谈的过程中,如客户提出要设计新的器型或画面,景东可根据客户的需要,和原创者协商,以满足收藏者需求;
5、景东为加盟方免费在景德镇市代为订制各类陶瓷包装容器(如锦盒、纸箱等);
6、景东为加盟方在景德镇市代办陶瓷托运的有关手续。